• 資訊 東莞租房合同糾紛怎么處理?租房合同糾紛找誰解決? 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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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個技術飛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社會中,大城市的吸引力一直在,越來越多的打工者開始了北上廣的生活,為了安頓下來,人們都會找一個像樣的房子租住,而在租房的過程中,我們會不知不覺的掉入二房東的圈套之中,此時就會引起一些糾紛,那東莞租房合同糾紛怎么處理?東莞租房合同糾紛找誰解決?我們還是一起學習一下吧。
  • 問答 租房合同糾紛 房屋交易

    租房合同約定了到期不退房自動續簽半年,按合同約定你租房合同未滿,應按約定承擔違約金。如沒有約定違約金,應雙方協商,一般為一個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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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遇到租房糾紛怎么處理? 其他

    發生房屋租賃糾紛時,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雙方能協商的,**好私下協議;
    不能協商的,可找相關組織調解,如專門的調解委員會,居委會,街道辦、派出所等。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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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如何處理租房糾紛? 其他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和租賃備案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
    (1) 申請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后達成仲裁協議。若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后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或者在糾紛發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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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解決? 其他

    租房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在現實生活中,不少房東和房客都是因為臨時退租或者是轉租的相關事宜鬧出的糾紛,而在遭遇這一類情況的時候,咱們主要可以分為如下兩種方法來解決:
    (一)不需要涉及到解決房屋租房合同的情況
    不需要涉及到解決房屋租房合同的情況指的就是出租人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欠租并支付滯納金的,法院應予支持,而滯納金的收取則應該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中規定的滯納金不適用(明顯存在過高的情況)時,則另行計算。
    (二)需要涉及到解決房屋租房合同的情況
    1、 承租人明顯做出了違反合同規定的行為的情況;
    此時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承擔的違約責任是:所欠租金及其它費用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即滯納金);簽約時所交租賃定金由出租人沒收;當上述違約金及租賃定金不足以彌補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損失時,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損失賠償金。
    2、出租人在合同期間出現違約行為的情況。
    出租人在合同期間出現違約行為的情況,處理的方式應為:出租人向承租人雙倍返還租賃定金;賠償承租人的裝修損失;當上述違約金及租賃定金仍不足以彌補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損失時,出租人還應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損失賠償。
    當然,如果上述的方法都無法為我們解決租房糾紛的話,那么咱們也可以走法律程序,拿著租房合同要求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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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租房押金糾紛哪個部門 房產糾紛

    民事糾紛的話,可以找當地司法行政部門(司法局)幫助調解(也只能是調解),要么就只有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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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解決 出租簽約

    baike37000
    租房糾紛找哪個部門進行解決,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看待:①如果租賃雙方與房地產中介公司產生糾紛,那么可以找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或者是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來進行解決。②如果租賃雙方并沒有中介公司的參與,只是租賃雙方之間的矛盾,可以參考租賃合同,發生矛盾和糾紛之后,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訴訟,如果訴訟調解不成的情況下,那么可以申請法院來進行調解。
  • 問答 ??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 其他

    隨著房價的上漲也讓租房市場愈加活躍,相應的租房糾紛增多,那一旦出現租房糾紛應該找哪個部門呢?如何處理租房糾紛呢?



    出現租房糾紛找哪個部門的處理辦法:

    1、租房糾紛協商解決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可以尋求一位無利害關系的人在場作為見證人。

    2、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請求調解

    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3、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租房糾紛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 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后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后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后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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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

    法院或者房管所;
      推薦一下方法:
      1)根據私法自治原則,應當先由雙方自主協商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
      2)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3)直接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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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中介租房糾紛 房屋交易

    其實這種情況,你是不占理的??!因為向這種情況,你已經簽了看樓書的??!又找中介來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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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 在烏魯木齊租房如何規避合同糾紛 房價

    news2968657
    租房糾紛一般出現在這些方面,要避免這些糾紛。
  • 問答 租房糾紛問題 房屋交易

    如果覺得實在氣憤不過,就得起訴他了!租房子之前家里的電路什么的都得業主負責!而且押金必須得讓他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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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陷入租房糾紛! 房屋交易

    在情理上,你應該支付維修或折舊費。 跟房東好好商量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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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租房轉租糾紛 房屋交易

    如果你沒辦法證明你可以轉租住房,則你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具體承擔什么樣的責任你可以查看你和房東簽訂的租房合同,至于房東是否可以拒絕退還押金也要看合同約定。
    同時,對于轉承租人的押金你應該返還給他(她),當然你可以不承認,轉承租人需要舉證。對于你說的一些證據,包括轉承租人的證明及門衛的證明,在法律上都可能有瑕疵,如果打官司,由法官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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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租房糾紛----急 房屋交易

    定金不退,一般要賠償房主一個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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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租房屋糾紛 房屋交易

    租金沒有達成一致 那合同是怎么簽的 就只能按照合同上的數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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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 租房常見糾紛總結 租房合同如何簽訂 知識

    news3857880
    租房常見糾紛總結 租房合同如何簽訂!房屋租賃是現在很常見的一種住房方式,很多的人由于經濟條件問題,不能在上班工作的城市購買房屋,就只能租賃房屋?;敬蠖鄶党鲎獾姆课荻际蔷用袼饺说?/div>
  • 資訊 租房與公租房有啥區別?租房糾紛哪個部門解決? 知識

    news5212205
    廉租房與公租房有啥區別
  • 問答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房屋交易

    1、劉將房子轉租給張:
    (1)雖然是事先沒有得到你的同意,屬于非法轉租,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你有權解除你與劉某的承租合同、收回房子,同時劉與張的租賃合同也將解除、張的損失向劉主張。
    (2)但是:你在知道轉租一事后沒有表示異議、且和張簽定了新租賃合同,就說明你認可了劉的轉租行為,因此:我認為劉的轉租行為有效,在09年6月1日劉的租賃期限到期前:你與劉是直接租賃關系、與張是轉租關系;在09年6月1日劉的租賃期限到期后:你與張是直接租賃關系。

    相關依據: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目前來說,你與張某簽定的直接租賃合同是附生效期限合同,還沒有到生效日期(因為你們的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租賃期限是“從09年6月1起租期為3年”),所以:現在你與張某之間處理糾紛,應適用《合同法》中關于轉租的規定,仍然是屬于你的劉某、張某三人之間的糾紛。

    3、“我算不算違約呢?”:算違約,但你不是對張某違約,而是對劉某違約,因為:
    (1)你和劉某在 09年6月1日前是直接租賃關系、和張某是轉租關系。
    (2)你違約,應向劉某承擔違約責任(合同中約定地違約金的,賠償違約金,沒有約定違約的直接賠償實際損失和可預期損失);劉某向張某承擔違約責任。
    (3)但是,不是你、或劉某承擔了違約損失賠償就可以解除租賃合同的:如果張某不同意解除租賃合同,無論是你、還是劉某、還是將來的買主,都無權解除租賃合同、卻的義務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到09年6月1日:09年6月1日后你與張某的合同因為還沒有生效,你可以解除。
    所以:如果你在在09年6月1日前通知張某搬走,張某可以請求法院判令讓你或新房主繼續履行與劉某的租賃合同、與張的轉租合同,直到09年6月1日屆滿時止,法院很可能會支持張某的主張。
    依據是: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4、“張轉租之后我沒有收取張的任何租金和訂金。張的合同有效嗎?”:
    (1)張從劉手里轉租后:你沒有異議、并以與張某簽定合同的形式默認了轉租行為:所以,劉與張之間的轉不同一般租合同有效。
    (2)雖然你沒有“收取張的任何租金和訂金”:但劉收取了張的租金的訂金,而劉與張的轉租行為已經得到的承認,轉租行為有效、張和劉之間的轉租合同也有效。

    5、建議:
    (1)可以向張說明:張是劉之間的轉租合同現在無法解除,即使你將房賣了新房主也無法在09年6月1日前解除,但09年6月1日后你與張的合同卻可能不會生效了,張只能再經營幾個月,如果他愿意經營這幾個月,就由他。如果他不愿意只經營這幾個月,可以給他適當補償后解除合同,讓張早作打算。
    (2)您應將此房在出租的情況告知買主,否則將來您會承擔一些責任。

    6、“用什么方法,能讓他離開給我倒房子,提高租金或者別的辦法?”:
    (1)只要張不想離開,無法讓他“倒房子”。
    (2)提高租金?那也是您對劉違約,劉可以追究您的違約責任。
    (3)別的辦法?一是和張說明情況后、曉之利害后協商;二是找到劉將房子轉租給張后您不同意的證據(可有您和張后來簽定的這合同,很難證明您不知道轉租的事、也不同意轉租了),請求解除您與劉的租賃合同。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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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租房合同糾紛起訴書 房屋交易

    去網上搜,有很多的,一般標有雙方各項細則,及違約條款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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